公安刑事强制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7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公安机关刑事强制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依法实施刑事强制措施,应当书面报请相关机关许可。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公安刑事强制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公安刑事强制包括什么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其中包括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1、拘传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通常根据案件的情况,有必要时即可适用。

2、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

3、监视居住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4、拘留

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只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拘留的决定权。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5、逮捕

是指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罪犯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罪犯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的。或者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逮捕的。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公安刑事强制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我国公安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上文*列的五种。实际上,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应当书面报请相关机关许可。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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