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以前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我们知道在现实社会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人们比较讲究男女平等,思想观念如果不同很多人不会讲究在一起。那么,对于94年以前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呢?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94年以前事实婚姻怎么解除

1994年前的事实婚姻,双方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但是因为双方没有结婚证,并且在民政局没有结婚登记的档案,所以需要夫妻双方先补办结婚登记后在重新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去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没有办理结婚证,所以原告起诉时需要提交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证据,户口本可以显示双方的身份信息情况,如果户口本中没有写清楚双方系配偶关系,可以由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然后找派出所盖章确认。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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