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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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婚姻法是我国关于婚姻关系最为重要的法律,婚姻法对日常生活中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存在事实婚姻的情况,那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事实婚姻构成要件”问题进行的解答,事实婚姻构成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同居、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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