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撞死人怎么判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是常见的宣传标语,酒后驾车是危害道路安全的元凶之一,醉酒驾驶相对酒驾而言程度更甚,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不计其数,那么,醉驾撞死人逃逸应该怎样处罚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惑答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喝酒开车撞死人怎么判

终身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首先,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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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都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驾会使驾驶人的意识变低,会产生一定的视觉障碍。这就是为甚么酒驾时很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我们应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如果有疑问,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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