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如何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制定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权,责任认定书作出后,对随之而来道路交通事故的解决和处理产生深远的影响。该文书是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也是人民检察院公诉交通肇事者肇事罪名的依据,更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如何规定的?下面和律盾小编一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和效力如何规定的

关于性质,它是公安交通管理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意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过审查确认,即具有证明效力。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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