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8
交通事故诉讼最重要的一环便是证据,当事人收集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对于以后难以取得或可能灭失的证据也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接下来有关交通事故诉讼要收集哪些证据的相关内容就由律盾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一、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

1、书证

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2、物证

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3、证人证言

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4、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包括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5、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二、申请证据保全

1、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

2、如果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

三、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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