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丧失诉讼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很多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去提起诉讼,跟对方协商沟通好赔偿事宜,但对方又没有按照有关规定遵循,后来不肯赔偿之后,事故的受害者才想要去诉讼,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丧失诉讼权?听一听律盾小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丧失诉讼权

交通事故发生三年内可以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

1、诉讼保全申请。由案件当事人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作出判决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诉讼保全或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前提,必须是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担保主要采用财物担保的形式,提供担保的财物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金额,当事人拒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2、诉前保全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利害关系人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正受他人侵犯或与他人发生了争议的人。

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即利害关系人如果等到起诉后再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保全的强制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上述两种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都必须属于给付之诉,即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付一定数量货币或财物的诉讼,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不发生财产保全问题。财产保全申请一般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人民法院将记录在卷,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作出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财产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丧失诉讼权?交通事故后要起诉是有规定的时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面没有提起诉讼,就等于是主动放弃诉讼权了。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确定是否要提起诉讼时,应该要在线咨询律盾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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