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2-04
宁公交管发〔2015〕61号 各交警支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5年度全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

宁公交管发〔2015〕61号

各交警支队、大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自治区统计局2014年度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5年度全区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85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16元/年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140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676元/年

五、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11元

六、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一)农、林、牧、渔业35848元

(二)采矿业84080元

(三)制造业50366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9413元

(五)建筑业41505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46362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565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34577元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0325元

(十)金融业97415元

(十一)房地产业45296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837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409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641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280元

(十六)教育5556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52380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7349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3503元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行)发〔2014〕9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即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本通知未列明的赔偿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

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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