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有权开交警罚单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9
我国警察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的警察处理不同的案件,例如刑事警察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武警负责恐怖案件等,那么特警有没有权开交警罚单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特警有权开交警罚单吗

特警是没有权开交警罚单的,只有交警可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人员开具处罚单。

二、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六条 制发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

(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接受处理;

(四)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由违法行为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

(五)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上注明,即为送达。

交通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交通警察当场收缴的,交通警察应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由被处罚人签名确认。被处罚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交通警察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特警是没有权开交警罚单的,只有交警可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违法人员开具处罚单。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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