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空白协议是否能签订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8
拆迁补偿协议是在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就补偿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签订的。而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当事人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全面,那么拆迁空白协议能不能签订?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拆迁空白协议是否能签订

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肯定不能签订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你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你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

要是你们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造成你实际损失的,建议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益:

1、你们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你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你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你,那你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只要你们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等内容。如果是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被拆迁人一定不能签的,如果签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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