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4-24
在日常生活中,失业经常发生。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五大险种之一,对于社会保障意义重大。那么,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条件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点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3、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2013年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为123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补助70%医疗补助金。

4、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问题进行的解答,同时为您介绍了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的流程,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的情况相对较为复杂,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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