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人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1-02
最近律盾小编了解,很多经济纠纷案件中,因为各种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导致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为太过于复杂,法院在审理期间,需要做个各种准备工作,以致审理时间比较长。其中涉及一些反担保人的案件最为复杂。如果反担保人的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怎么办?为此,律盾小编做了相应的了解。

反担保人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怎么办

签了担保合同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贷款合同或贷款程序存在问题,可以使担保合同不产生效力,进而免除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中心未尽职审查资质,反担保人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反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还是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担负相应责任。如果反担保人涉嫌身份故意作假,将会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作为债权人债务人反担保人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要注意审核相应的身份证信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规定身份证虚假信息应负法律责任如下: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整理的关于反担保人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怎么办问题的相关答案,相信大家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反担保人身份作假导致保证责任无法追偿怎么办有了相应的认识和了解。律盾小编建议大家在签订相关协议,时注意审核对方的身份信息。大家对此还有法律方面的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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