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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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4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那么,动产质押有哪些特点?律盾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动产质押有哪些特点
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般形式。动产质押的核心内容是债权人的质权。动产质押有以下特点:
一是动产质押的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出质;
二是出质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本人;
三是质物必须转移于债权人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
四是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质物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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