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权包括哪几种类型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8
说到质押权很多人都知道一些简单的常识,但是对于一些深入的内容却没有清楚的进行探索。比如质押权的类型有哪几种,这是在实际中肯定会出现的问题,需要我们有相关的了解。下面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质押权包括哪几种类型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相关知识:质押的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从本文的内容介绍可以看出,质押权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不清楚的朋友就需要做好这方面详细的了解,此外对于质押特征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于在处理这方面问题的时候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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