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知识产权壁垒概念的新界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6
根据我国商务部颁行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3条规定:外国(地区)政府采取的或支持的措施或做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1)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的或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2)造成下列负面影响之一,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可能造成阻碍或者限

根据我国商务部颁行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3条规定:外国(地区)政府采取的或支持的措施或做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1)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的或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2)造成下列负面影响之一,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可能造成阻碍或者限制,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竞争力造成或可

能造成损害,对该国或第三国的产品或服务向我国出口造成或可能造成阻碍或者限制。知识产权壁垒是国家或企业背离知识产权制度主旨滥用知识产权,违反其缔结的或者参加的经贸条约、协定或本国法规定的义务,给他国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准入的阻碍或者限制,或给它国产品或服务在国际市场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从而不合理妨碍国际贸易的措施或做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