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壁垒的识别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6
“企业知识产权非法滥用说”抓住了知识产权壁垒的本质内核——知识产权滥用,即当知识产权的运用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应有的衡平机制而被滥用。从而背离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时,就对受害国构成知识产权壁垒。但该说却遗憾地将知识产权壁垒完全视为企业行为,忽视了知识产权壁垒首先是一

“企业知识产权非法滥用说”抓住了知识产权壁垒的本质内核——知识产权滥用,即当知识产权的运用破坏了知识产权制度应有的衡平机制而被滥用。从而背离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扭曲了正常的国际贸易时,就对受害国构成知识产权壁垒。但该说却遗憾地将知识产权壁垒完全视为企业行为,忽视了知识产权壁垒首先是一种国家贸易壁垒,由于当前国际贸易实践中知识产权壁垒的“主角”仍然是国家,所以,无论是国家以知识产权为名实施的惩罚性贸易制裁,还是企业挥舞知识产权大棒利用知识产权优势进行不公平贸易,都构成知识产权壁垒。

除了上述主流观点外,还有一种非主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说”。如有学者认为:“本质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就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实际上,许多技术性壁垒与知识产权无涉,而国家实施的知识产权壁垒也不是技术壁垒,知识产权壁垒在国际贸易中涉及的商品种类与数量比“技术壁垒”广泛得多,所以,知识产权壁垒与技术壁垒是一种各自独立但部分又有交叉的关系。

(四)知识产权壁垒概念的新界定

根据我国商务部颁行的《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3条规定:外国(地区)政府采取的或支持的措施或做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贸易壁垒:(1)违反该国(地区)与我国共同缔结的或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2)造成下列负面影响之一,对我国产品或服务进入该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可能造成阻碍或者限制,对我国产品或服务在该国市场或第三国市场竞争力造成或可

能造成损害,对该国或第三国的产品或服务向我国出口造成或可能造成阻碍或者限制。笔者认为,知识产权壁垒是国家或企业背离知识产权制度主旨滥用知识产权,违反其缔结的或者参加的经贸条约、协定或本国法规定的义务,给他国造成或可能造成市场准入的阻碍或者限制,或给它国产品或服务在国际市场竞争力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从而不合理妨碍国际贸易的措施或做法。

二、知识产权壁垒的本质

知识产权本来是鼓励知识创新、刺激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其制度绩效应当有利于国际贸易,而不应当成为国际贸易发展的壁垒。那么,知识产权是如何不仅不能促进国际贸易,反而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