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以租代征的协议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13
“以租代征”是指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那么签了以租代征的协议有效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了以租代征的协议有效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无效,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主要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的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合同无效前提需要哪些

根据《合同法》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三、最新资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签了以租代征的协议有效吗”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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