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后质保期条款有效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3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可以约定合同的期限,也可以在合同中附相应条件的,合同到期后一般会终止,那么合同终止后质保期条款有效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合同终止后质保期条款有效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质保期条款的约定,质保期是属于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当事人要按约定承担质保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

(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这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于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不进行履行催告,径直行使解除权。

(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若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在债权人催告后仍未履行的,债权人便可享有合同解除权;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仍未履行合同主要债务,则债权人可不进行催告即享有解除权。

(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形态有多种,包括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履行地点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不经催告而直接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这是一个概括性的规定,当以上情形都没有出现,而法律规定其他情形合同也应该解除时,合同就解除。这实际为将来法律的发展留足了空间,同时也防止法律出现漏洞。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的义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合同终止后,并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质保期条款的约定,质保期是属于合同终止后的义务,当事人要按约定承担质保义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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