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参加会议人数有无规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2
住宅小区的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对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等重大事项进行投标表决。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该事项就生效,业主大会参加会议人数有没有规定?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业主大会参加会议人数有无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参会人数没有作出规定,但一些事项要通过的,要规定人数的业主表决通过。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通过小编上述的分析可以知道,业主大会对参加人数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应该由规定人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后,才能执行该重大的事项,如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重建建筑物等事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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