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方有权利对甲分包罚款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11
随着当前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对应的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这其中就出现了总包和分包的概念。那么,总包方有权利对甲分包罚款吗?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下面由律盾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包方有权利对甲分包罚款吗(《合同法》于2020.12.31失效)

总包方无权利对甲分包罚款。在承包合同里,当事人无论是总承包人、分包人还是业主,相互间都是平等的,业主、总承包人不能享有“罚款权”,但任一方当事人都可在另外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总包和分包的区别

直接和发包单位签定合同的单位是总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签定合同的是分包单位。

发包方相当于是业主,发包方直接与总包方签订协议,委托发包方相关工程项目,是委托与被委托(承包)的关系。分包方是总包方与分包方签订协议(一般业主方作为第三方签订三方协议),总包方把从业主方承包的工程,分出一部分(按照规定只能是非主要部分)给分包方来做,这样总包方与分包方又构成新的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这个关系中,一般业主方会作为第三方加签,以对总包方和分包方有所约束。

招标文件起草时就要充分考虑好总分包的关系,碰到问题如何解决的程序,总分包的义务与权力等。工程施工中,按总分包协议办,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只要有足够的预见性,严格依法办事,总分包的关系处理就易如反掌。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此问题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承包合同里,当事人无论是总承包人、分包人还是业主,相互间都是平等的,业主、总承包人不能享有“罚款权”。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律盾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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