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同时挂靠两个项目如何处罚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9-04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考取含金量比较高的证书,例如注册建筑师证,成为注册建造师之后,为了多赚钱,有人就会想要挂靠,那么项目经理同时挂靠两个项目如何处罚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下面就和律盾小编一来看看相关内容吧,希望以下内容能够解除您的疑惑!

一,项目经理同时挂靠两个项目如何处罚

需要根据具体事件情况来看,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会面临吊销证书或者有期徒刑及相关罚款。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建筑工程内部承包与挂靠的区别

事实上,所谓的内部承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企业内部承包行为。

这与建筑工程挂靠是有明显区别的,挂靠人是非企业内部人员,而内部承包人都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或下属机构,有着正规的人事合同和管理关系。

在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相关情形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

(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

(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3)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是履行职责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向建筑施工企业交纳承包合同保证金的;

(4)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任免,调动和聘用的:

(5)承包人组织项目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及资金,由建筑施工企业予以协调支持的;

(6)承包人在建筑施工企业统一管理和监督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包人与建筑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约定对经营利润进行分配的。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但是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上内容以上这些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大家可以到律盾咨询相关律师,这里有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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