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是法律规定某些案件必须由特定的法院来管理,当事人不能自由约定加以变更,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那么如果发生了脚手架工程纠纷,是否应当专属管辖呢?下面将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一、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脚手架工程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当适用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二、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哪些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脚手架工程纠纷要专属管辖,因为这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帮助,欢迎在律盾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