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10)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3
甲公司未取得商铺预售许可证,便与李某签订了《商铺认购书》,约定李某支付认购金即可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商铺正式认购时甲公司应优先通知李某选购。双方还约定了认购面积和房价,但对楼号、房型未作约定。李某依约支付了认购金。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未通知李某前来认购,将商铺售罄。关于《商铺认购书》,下列哪一表述

A.无效,因甲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对外销售

B.不成立,因合同内容不完整

C.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D.甲公司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选项C正确。本题中甲公司和李某约定了只要李某支付认购金,就可以取得商铺优先认购权,但是甲公司取得预售许可后,没有通知李某认购,导致李某不能购得商铺,即双方之间的缔约目的不能实现,因此甲公司未履行通知义务,构成根本违约。

选项D错误。本题中,甲公司已经将商铺售罄,在客观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因此,甲公司无须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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