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2-75)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3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诉案件中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选项A正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并未指明有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可能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B错误。《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据此可知,一般情况下,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自诉案件。当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公诉案件范围,但是其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因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C正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符合“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的条件,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选项D错误。刑讯逼供罪不是因民间纠纷而起,且不属于过失犯罪,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因此刑讯逼供罪不属于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案件范围。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