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49)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仲裁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据此可知,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进行,法院也可自行决定重新进行。至于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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