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制度—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3-77)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A.公益诉讼制度

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是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其他选项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

【提示】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呈现出十大亮点。

(1)增加公益诉讼制度;

(2)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并实行一审终审;

(3)首次对行为保全作出规定;

(4)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法院再审;

(5)再审案件不再一律中止执行

(6)证人出庭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7)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

(8)首次明确针对恶意诉讼的救济程序;

(9)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罚款数额提高数倍;

(10)加大“立即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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