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2-1-35)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7
甲国公民琼斯的经常居住地在乙国,其在中国居留期间,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关于琼斯的民事能力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

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

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

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据此可知,琼斯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乙国法。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二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依照经常居所地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行为地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行为地法律,但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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