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改—司考真题答案解析(2014-1-22)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8
关于我国宪法修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我国修宪实践中既有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也有对宪法的全面修改

B.经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启动宪法修改程序

C.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法定的修宪主体

D.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修改方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共颁行过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后三次修宪都是全面修改,1982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至今经历过四次部分修改。

选项B错误。《宪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选项C错误。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国的修宪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

选项D错误。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典的组成部分,是实践中形成的修宪方式,并未在宪法中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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