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后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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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股票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产品,有的是记名股票有的是不记名股票,但是对于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灭失之后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补救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灭失后如何补救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的要求如下:
(1)递交公示催告申请书;
(2)法院受理,通知止付,发出公告;
(3)利害关系人申报;
(4)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
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吧,在实际中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失票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止付,以利于保护合法权利。这也是我们需要通过本文来进行详细了解的一点,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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