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6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通常丈夫在未取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则该行为无效。虽情人获赠财产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对此,律盾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能否要回,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可以要回。因情人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丈夫赠送给情人的财产能否要回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由于情人获赠的财产,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取得财物,已严重侵害了财产共有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并非善意取得,虽已登记在其名下,仍属违法所得,应予返还。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律盾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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