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6
现代社会中,房子对于普通的家庭尤为重要,然而房子对于夫妻之间也是家庭的港湾和栖息的场所。夫妻的结婚前和结婚后对于房子的归属问题尤为敏感,可能会影响到婚姻存续的时间和幸福。那么新的民法典规定中,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法典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民法典中关于婚后财产的规定还是要区分情况,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出钱买房:双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一方父母出钱的,房产证只能写一个人地名字,如果父母双方共同出钱,由小两口还贷的,房产证写上小两口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由一方父母出钱还贷,只要房产证上写小两口的名字,同样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出钱买房:单方。父母单方出钱买房,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怎么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结婚后购买的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也和购买房子的方式以及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很大的关系的,有的时候尽管当事人的父母口头上表示的是给自己的孩子,但是却在房产证上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了,那当然要以房产证登记的信息为准。所以,房子的归属不一定和婚前买房,婚后买房有关系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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