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商投资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公布的是依据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1-11
尊老爱幼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外商来华进行投资的,我国各级政府是可以给予相应优惠的,并且提供配套的帮助,那么与外商投资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公布的可作为依据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与外商投资有关规范性文件未公布的是依据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制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起草与外商投资有关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征求意见以及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和有关商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集中或者涉及外商投资企业重大权利义务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反馈采纳的情况。

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布到施行之间的时间。

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认缴

认缴制是指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你公司股东出资10万元,分五年缴清。如果是缴纳的货币,可做如下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到第五年,实收资本账面余额必须达到达10万元。

认缴后,在公示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应的信息即可。

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比如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应当与公司规模、股东自身经济实力相匹配等。出资时间应当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不得约定为无期限或超过公司的经营期限。

认缴并非不缴,股东仍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非货币资金应交付公司或完成过户手续。股东未按照约定实际缴付出资,是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

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申报的出资额、出资期限等进行备案,公司实际缴纳的金额也会在年度报告时进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进行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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