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主体变更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7
做什么事都是需要有主体,如果要履行合同的话,是需要确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是相对性的,是需要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的。不过有的时候,合同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会发生主体变更,那么,合同履行主体变更可以吗?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合同履行主体变更可以

(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

(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

(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四)根据《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合同履行主体”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律盾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