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争议期间是否正常执行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29
合同双方就相关的内容产生了争议,一方因为有争议的关系,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反而还停止履行合同。另一方知道了后,认为对方不应该要停止执行该合同,而应该要继续执行,合同在争议期间是否正常执行?看看律盾对此介绍。

一、合同在争议期间是否正常执行(《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在争议期间如果法院未裁定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还需要履行合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无效后,就不需要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二、怎么仲裁解决合同争议

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争议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争议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合同在争议期间是否正常执行?在合同有争议期间,必须要遵循好相关的规定,不能盲目继续执行,不然只会影响到自己权益。合同在争议期间一方无法正常执行另一方该怎么做才能帮助自己,不清楚就应该找律盾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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