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形式是比较多的,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书面合同的形式是比较多的,如合同书、邮件等,那么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要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没有书面合同但实际履行的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合同书与合同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计划订立合同】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合同法实际履行原则是什么

实际履行原则 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

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

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

当然,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不加以适用。如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合同,当该标的灭失时,实际履行已不可能。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的,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是成立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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