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请求权的行使条件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4
关于代位权的制度主要是我国的《合同法》之中,代位请求权行使的条件究竟有几点?行使代位请求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文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代位请求权的设立是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障交易安全为目的的一项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请求权的条件为:

1、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只有债权人符合上述条件,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次债务人债务人债务人)的方式行使代位权。法院通过对代位权是否成立的认定,判令由债务人债务人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的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以消灭。代位请求权可以解决大量存在的三角债问题。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应当意识到主张债权的对象并不仅仅限于债务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跳过”债务人而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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