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我有一半房产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之间因房产问题产生的争议是比较多的,而解决争议时第一件在做的事情就是认定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我有没有一半房产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我有一半房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一半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处理

首先,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

并且,起诉离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

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一半产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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