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积金算工资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除了要购买社会保险,还要购买公积金,也就是俗称的五险一金,劳动者购买房屋时,可提取公积金,那么离婚时公积金算不算工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离婚时公积金算工资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公积金是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分割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公司交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能否取出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缴存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不得低于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并且,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能低于职工工资的5%,也不得高于12%,在非公有制单位中,住房公金的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就要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纳税。

满足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公司为员工住房公积金出的那部分钱,员工可以提取。因为公司交的那部分公积金和职工交的那部分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可以当然取出。

不过,实践中一般由公司全权代缴住房公积金,如果办理部门少缴、未缴住房公积金,有些员工可能会在提取时才发现,这时候要注意采取维权措施。

但是,员工维权时,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应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限期补缴。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的公积金是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分割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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