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2-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等处理,那么离婚时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按一定原则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效期多久

夫妻婚后财产公证后一直有效。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财产情况,按一定原则进行判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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