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男女双方通过法律承认的婚姻登记成为夫妻,就意味着双方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系,不仅有着共同的财产,还需要承担共同的债务,而当承担的债务过于巨大是不可避免的就有想要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的情况,那么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律盾小编撰写的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 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有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如果双方自愿签订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双方之间的约定只对离婚的男方和女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其是否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无论如何约定,都不能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即便双方离婚,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外债太多还不起怎么办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民法通则》规定: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欠有外债的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同样是受到法律承认的,但是并不意味着签订了这样的离婚协议,就可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