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
  • 各受益人受益权的关联性分析 2020-03-13

    相关案例:1997年10月4日,王某在保险公司为自己投保了20份福*寿增额还本养老保险,年交保险费10780元,保险金额20万元,并指定其妻赵某和胞弟为受益人。1998年10月6日,赵某因夫妻矛盾,趁丈夫熟睡之际放煤气,导致双方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为刑事案件。王某系其妻赵某所杀,赵某系自杀。1999年1月12日,受益人之一王
  • 保险受益权的界定 2020-03-16

    保险受益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保险受益权是泛指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对保险人具有的法律上请求保险赔偿给付的权利。狭义上的保险受益权则仅存在于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求和受领身故保险金的权利。本文采用狭义界定保险受益权,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保险受益权的若干问
  • 保险受益权相关法律问题探析 2020-03-13

    [摘要]保险受益权是受益人基于保险合同所享有的保险金的请求权。中国《保险法》对保险受益权的规定较为粗漏,引发了理论与实践中的诸多争议。为澄清一些问题,对保险受益权的法律性质、范围界定以及保险受益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进行探讨意义重大。
  • 保险受益权的变动分析 2020-03-13

    作为一种权利,保险受益权也存在由于某种事实而导致权利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运动状态。保险受益人基于其受益人的身份而享有受益权,故受益权变动问题就是受益人身份的变动问题。
  • 保险受益权的消灭 2020-03-13

    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自身的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受益权消灭,具体而言,以下5种情形可导致受益权消灭。
  • 保险受益权的变更 2020-03-13

    受益权的变更是指享有受益权的主体发生变更。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能会由于某种原因而意欲改变当初所指定的受益人,法律允许这种变更,但是这种变更仅限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留变更权的情形。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已经以明示方式放弃此变更权,那么,此时受益人已经成为不可撤销受益人,
  • 保险受益权的产生 2020-03-13

    理论界认为,受益人可以由指定、推定和法定而产生。中国《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这是受益人的指定产生方式。指定受益人属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指定权的主体在指定时只需要通知受益人,而不需要征得受益人的同意。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受益人产生的方式中,为了
  • 保险受益权的权利范围 2020-03-13

    学界普遍认为,保险受益权是指保险金的请求权。不同法系对此问题的观点不同,大陆法系认为。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受益权以保险金的请求权为限,而保费返还请求权、保单现金价值返还请求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原则上应属投保人所有,受益人不能取得。而英美法系认为受益权包括保险金请求权、保费返还请求权、保单质押权等
  • 对一“保险诈骗案”所涉相关问题探讨 2020-03-13

    一、问题的提出:是牵连犯还是想像竞合犯 基本案情:行为人王某为了诈取保险金与张某合谋,由张某将王某从一汽车公司承包的客车烧掉,事后付给张某一定的酬金。该客车归汽车公司所有,投保人和受益人均为汽车公司。一日凌晨,张某携带汽油到汽车公司,将王某停放在汽车公司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
  • 香港骗子雇内地人挖眼自残骗保险金 2020-03-13

    香港消息香港廉署近日采取“明灯”行动,捣破一宗诈骗集团跨境行骗香港保险公司案,涉及赔偿金额达1800万元。诈骗集团丧心病狂,在内地招揽“卖眼”人,刺瞎他们的眼睛,然后安排他们到香港冒充保人追讨工伤或交通意外赔偿。两年来成功诈骗980万元保险赔偿。而受聘自残的内地人仅获得20万-30万元的酬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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