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 遇到自然灾害或申请人重病的情况,复议申请期限能延长吗 2020-03-07

    遇到自然灾害活申请人重病的情况,复议申请期限能延长吗?
  • 公众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2020-03-18

    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无固定费率表,而是根据具体的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从而保证费率与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相适应。因此,建议可以联系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进行具体了解。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按照保险期限不同,一般分为1年期费率和短期费率。如果赔偿限额和免赔额增减时,费率也适当增减。
  • 领先者战略和跟随者战略的相关内容 2020-03-23

    大多数行业都有一个或几个企业处于市场领导者的地位,他们在产品市场上占有最大的市场占有率,而且在价格变化、新产品的市场投放、销售区域、促销强度等方面在该行业中起领导作用。这些市场上的领先者不断受到其他企业的挑战,为了保持领先地位有三种领先者战略可供选择:
  • 论我国仲裁制度的新发展 2020-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颁布,结束了我国没有仲裁法典的时代,确立了仲裁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标志着我国仲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反映了仲裁的本质特征,符合仲裁制度发展的客观规律。仲裁法所确立的若干原则和制度与国际仲裁制度相符,表明了我国仲裁制度在与国际仲裁制度
  • 值得重视的我国商事仲裁“判例法” 2020-03-11

    1994年仲裁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仲裁单行法自实施以来,已历经15载。由于立法固有的滞后性,以及制定时的诸多先天不足,仲裁法的适用无法应对纷繁复杂的仲裁实践,已是不争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三十余项有关仲裁的司法解释,并在2006年《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
  •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仲裁不可行 2020-03-11

    【摘要】**林公司案是我国法院近年来对国际仲裁实施司法监督的典型案例。国际商事仲裁是商事性的法律服务,而不是公共服务,因此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进行仲裁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活动。在国际法层面,应当受到《服务贸易总协定》等的调整,而我国并未承诺开放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从事商事仲裁服务贸易;在国内
  • 多元化解决国际商事纠纷新尝试——北京仲裁委员会新调解规则的制 2020-03-11

    北京仲裁委员会(下称北-仲)成立于1995年9月28日。北-仲从成立的时候就定了三个目标。一是,北-仲要成为贯彻仲裁法精神最彻底,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通行做法接轨程度最高的仲裁机构,北-仲要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民间性的基本原则不仅符合中国国情,而且能取得成功;二是,北-仲要成为公正、廉洁
  •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妨诉效力 2020-01-06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就协议标的起诉后,我国法院应在特定情况下审查仲裁协议效力,并对诉讼程序作出相应变更。在国际案件中,我国法院应直接优先适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有关规定。涉港澳案件适用我国内地的有关规定。我国立法与司法都应从宽界定仲裁协议准据法的选择范围与仲裁协议
  • 国际商会仲裁机制探析 2020-03-11

    在过去冷战思维模式的影响下,国内大多主张我国与外国当事人的经贸纠纷仲裁尽量选择在政治上中立的瑞典等国仲裁机构进行。因此国内教科书和仲裁理论研究忽视了对国际上最有影响的国际商会仲裁院及其仲裁机制的介绍和研究,这将不利于新形势下我国当事人对国际商会仲裁的认识和利用。本文将对已经和将要选择
  • 基于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 2020-03-11

    【论文关键词】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适度审查【论文摘要】仲裁作为司法外解决争议的方式,其本身所具有的契约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决定了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仲裁的司法审查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以狭义的司法审查即仲裁裁决作出后的司法审查为主要内容。而坚持适度的司法审查原则,对保障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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