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是需要向客户开具发票的,开具发票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税收的问题,那么未收款先开票能不能申报缴纳增值税?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未收款先开票是否可以申报缴纳增值税
依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未收款先开具发票,应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所以是可以申报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开具发票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免税货物的;
(三)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未收款先开具发票,应确认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并申报缴纳增值税,所以是可以申报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