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11
在社会中,劳动者在上下班途径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那进行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呢?接下来由律盾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然而,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较大,往往造成同样情况,出现不同的认定和处理结论,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对交通事故工伤进行认定的程序与一般的工伤认定程序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在工伤认定范围方面,交通事故工伤的,如果是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而导致伤亡的,那么是不能够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如果你还有问题,可来律盾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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