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应该怎样进行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3
随着我国外出打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一些工伤事件就不可避免会时常发生,那么申请工伤的认定程序应该是怎样的?应该如何来申请工伤认定?这些都是我们广大工人朋友们所关注的问题,接下来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了解。

一、具体的流程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xx市工伤认定书》;

2、《xx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4、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6、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3、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的相关知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律盾为您提供快捷,专业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问题,欢迎来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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