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伤事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1-01-29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深圳市工伤事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律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律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深圳市工伤事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A 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在社保部门领取);

B 未参保员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打印)、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C 首次医疗病历本(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D 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E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卡复印件(单位盖章,验原件);

F 证人证言及其他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等);

G 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H 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I 其他材料(见社保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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