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独立核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5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设立在目前的公司发展结构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公司在做大做强的方式都是通过总公司下设子公司的形式进行的。子公司和总公司在其所有权是没有分离的,其设立是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那么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独立核算?下面就让律盾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独立核算是指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它拥有一定数额的资金,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的会计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独立核算的条件是:

1、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

2、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

3、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分公司注册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分公司记账分公司税务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分公司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的。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属于税务上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当地负有流转税纳税义务,即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分公司。也即是说,在当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就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

分支机构在当地不从事经营活动,只是负责联络、售后服务等业务,在当地不涉及流转税的缴纳,可以登记为非独立核算性质。

因此,判断的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从事经营活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是否在当地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分公司为非法人资格,不可能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独立核算或是非独立核算与这个没有关系。营业执照里面的经营范围可以作为判断在当地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核算一般是在公司设立的章程中进行了相关的规定,是否独立核算是要经过股东大会一致讨论才能够进行决定,并且要符合公司法规定。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律盾进行专业的咨询,我们的律师会为你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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