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中同名转按揭担保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5
同名转按揭担保是指正处在住房按揭期的借款人,为了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延长(缩短)贷款年限,通过担保公司把自有住房按揭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的行为。该项业务可以使房产按揭人将其已交纳的资金通过转按揭业务的开展升值变现,从而获得一定收益。

该项业务操作方法有三种:

其一、按揭房循环授信。是指借款人以其个人所购商品住房作最高额抵押,通过担保公司的担保,在不超过循环授信额度有效期和可用额度的条件下,借款人可向银行多次申请具有明确用途的、并可循环使用的贷款。

其二、阶段性担保。是指担保公司在银行向借款人放款之日起,到办妥相关手续止履行的特定担保义务。相关手续包括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有关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及他项权利证书交由银行签收。

其三、代为清偿、房抵再贷担保。是指在满足担保公司所需资料的前提下,由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房产权利人原欠银行的余款,以取得所有产权并抵押再贷。该项业务规避了现行转按揭限制,应是担保公司与银行在个人金融业务领域开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担保公司在个人住房消费金融领域的有益尝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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