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不同的转按揭手续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0
“转按揭”就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您了解转按揭手续么?那么接下来律盾小编就为您介绍两种不同的转按揭手续。

两种不同的转按揭手续

1、可以在置业担保公司办理的银行:建行/农行/兴业/中行/招行(卖方原先的贷款银行)

受理当日提供资料:

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产权证有效复印件/余额证明(盖公章)/借款合同(如果买方的贷款额不能超出卖方贷款额那就需要保证金2-5万)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各复印3份/收入证明/税费/评估费/首付款/担保

办理流程:受理完后担保公司内部申批--帮买方申请贷款--出担保函--借产权证(卖方贷款银行开放行单)--在抵押的过程中送件过户--用买方的按揭款去帮卖方解押--原卖方产权证注销--买方产权证抵押--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结清手续(也就是卖方拿余款买方拿产权证复印件)。(办理中间卖方继续还原先的按揭款可能要产生两个月左右的利息)

费用:卖方:担保费0.8%*贷款余额、买方:担保费0.8%*按揭款、代办费800元(还有其它过户税费)受理当日缴交清楚。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下3个月左右。

注:选择这种方式风险较小。因为先借产权证然后才过户的。

2、不能在置业担保公司办理的银行:中-信/民生/交通/工行/商业/信用社/邮政(卖方原先的贷款银行)

受理当日提供资料: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产权证有效复印件/余额证明(盖公章)/借款合同

买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各复印3份/收入证明/税费/评估费/首付款/担保

办理流程:买卖双方到担保公司签协议-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公证给担保公司的人-买方申请贷款--用买方的钱替卖方解押(款放出去下个月就开始还款,产权证还不是买方的名字)--卖方产权证注销-送件过户-放款给担保公司-买卖双方到担保公司办理结清手续。(办理中间卖方有可能还要还一个月的利息)

费用:卖方:担保费0.8%*贷款余额、买方:担保费0.8%*按揭款、代办费800元(岛外1000元)、公证费1000元(还有其它过户税费)受理当日缴交清楚。

注:选择这种方式风险较大。万一中间被查封客户已经把全款给卖方了。因为这种是一定要注销完才能过户的。

以上知识就是介绍两种不同的转按揭手续,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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