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5
如果要向他人或者银行借钱的,是可以用房屋作抵押,来进行债务担保的。房屋抵押是属于不动产抵押,是需要遵循法定的流程的,需要到房管局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那么,房屋抵押的程序有哪些呢?下面,律盾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1、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

2、提交银行所需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需出具未婚证,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户口薄

(3)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房屋产权证

3、银行审查资料,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4、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银行需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3份,其他1份),单身证明(未婚或离婚)需要留原件,房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并准备复印件1份,工资证明留原件。

5、银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6、银行审批通过后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样,未婚证应叫“单身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办理顺利需要1个星期,还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产评估价格一般高于市场价值。

房屋抵押流程是什么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抵押权设立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中央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所有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律盾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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